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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第三届全国临床技能大赛相关安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02-17 发布人:教学管理 浏览次数: 字体大小:[
 
 

关于参加第三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

相关安排的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临床学院教学办公室:

根据教育部近期下发了《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11201)精神,结合医学部“新途径”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要求,医学决定积极参与第三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。现就参赛的各项事宜,做如下安排:

一、选手遴选

1、遴选范围:

2006级临床专业八年制学生

2、遴选方式:

1)产生候选学生:

推荐学生由两部分组成:a.参加医学部第三届临床能力大赛并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学生;b.除获奖学生外,每个学院推荐1名学生,并于217日前上报至医学部教育处。

 (2)产生参赛学生:

经一段时间的严格培训和最终遴选考核,确定4名学生参加全国大赛(含分区赛和总决赛)。

二、参赛方式

1.   华北分赛区比赛,参赛不记录成绩

2.   全国总决赛

三、相关培训:

为提升医学部的整体教学水平,平衡各学院的师资力量,规范临床教师的实践教学,考生培训场所将由各学院轮流承担。

此次大赛培训工作由北医三院主体承担,培训师资由各学院共同承担。

四、日程安排

     220—39日:组织选手培训和考核,并遴选出4名参赛选手;

     319—4月中旬:选手统一培训,参加华北分区赛;

     4月下旬-5月上旬:集训,参加全国总决赛。

五、学生奖励:

      1.所有参加培训学生免二级学科资格考试(笔试);遴选参加全国大赛的4名选手,成绩以班级资格考试第一名成绩登录;其他学生,其成绩以资格考试第10%成绩登录。

2.参加全国大赛并获奖选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
 

请各学院于217日前将推荐选手名单上报至医学部教育处。

相关事宜联系人:栗昭霞  徐锦 

联系方式:82801790/82801252   zhaoxia1107@163.com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医学部教育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-1-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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